漯河剿簇物流有限公司

當前位置:

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《經濟法》第四章精講2

發(fā)表時間:2012/4/9 10:09:47 來源:互聯(lián)網 點擊關注微信:關注中大網校微信
關注公眾號

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第四章 物權法律制度的知識點精講輔導,希望對您的復習有所幫助!!

第二節(jié) 物權的設立、變更、轉讓和消滅

一、物權變動的含義與原因

(一)物權變動的含義

所謂物權的變動,是指物權的設立、變更、轉讓和消滅。

(二)物權變動的原因

因法律行為
因法律行為或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發(fā)生的物權變動(如:合同)
非依法律行為
因法律行為以外的因素而發(fā)生的物權變動(如:繼承)
原因性的事實PK結果性的事實
原因性的事實
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合同
合同生效依據《合同法》的規(guī)定。物權是否發(fā)生變動,不是該行為的生效要件。
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不動產物權的合同,除法律另有規(guī)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,自合同成立時生效;未辦理物權登記的,不影響合同效力。
結果性的事實
物權變動的事實(不動產登記和動產的占有交付所表現(xiàn)的事實)
物權變動的結果依靠物權法的規(guī)則來解決(靠不動產登記和動產交付

【例題·單選題】甲擬移民國外,遂與乙訂立合同出售其房屋,并約定乙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(xù)辦理完畢后支付價款。后甲取消了移民計劃,并向乙表示不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。根據《物權法》的規(guī)定,下列表述中,正確的是( )。

A.合同尚未生效

B.合同生效,但是甲有權解除合同

C.合同生效,乙有權要求甲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并承擔其他違約責任

D.合同生效,但乙只能請求甲賠償損失

『正確答案』C

二、不動產物權登記

(一)不動產物權登記的種類

1.登記生效

不動產物權的設立、變更、轉讓和消滅,經依法登記,發(fā)生效力;未經登記,不發(fā)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

【注意】房屋買賣、建設用地使用權(p159)和不動產的抵押(p166)必須登記,登記生效。

2.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,但事后處分時仍要登記(P139非因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)

(1)因人民法院、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,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,導致物權設立、變更、轉讓或者消滅的,自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生效時發(fā)生效力。

(2)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,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(fā)生效力。

(3)因合法建造、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和消滅物權的,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(fā)生效力。

3.物權變動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,而是以登記為對抗要件

(1)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。未經登記,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。(P158)

(2)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。未經登記,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。(P162)

(3)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,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,宅基地使用權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。(p160)

4.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,所有權可以不登記。

【例題·多選題】A繼承了一套房屋,A在辦理產權登記前將房屋出賣并交付給B,A辦理產權登記后又將該房屋出賣給C并辦理了所有權移轉登記。在辦理繼承登記前,關于A對房屋的權利狀態(tài),根據《物權法》的規(guī)定,下列表述中,正確的有( )。

A.A已經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

B.A對該房屋的所有權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

C.A出賣該房屋未經登記不發(fā)生物權效力

D.A可以出租該房屋

『正確答案』ACD

『答案解析』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,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(fā)生效力。A對房屋的所有權不以登記為要件,但A在處分該房屋時,應當依法辦理登記。未經登記,不發(fā)生物權效力。

(二)效力

1.不動產登記的效力

(1)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之日起,發(fā)生物權設定和變動的效力。

(2)權利推定效力

登記記載的權利人應當推定為法律上的權利人。登記可能發(fā)生錯誤,但在錯誤沒有更正之前,只能依據登記作出誰是權利人的推定。--除非提供證據證明不是

(3)善意保護的效力--公信力

所謂公信力,是指登記記載的權利人在法律上推定其為真正的權利人,即便以后事實證明登記記載的物權不存在或存有瑕疵,對于信賴該物權存在并已從事了物權交易的人,法律仍然承認其具有與真實的物權相同的法律效果(即正常生效)。

2.不動產登記簿和不動產權屬證書

(1)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;

(2)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登記機構頒發(fā)給權利人作為其享有權利的證據的證書;

(3)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,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;記載不一致的,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,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。

(三)基本要求

1.不動產登記的管轄: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

(責任編輯:中大編輯)

2頁,當前第1頁  第一頁  前一頁  下一頁
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(tài) 更多>
垦利县| 仙游县| 绍兴市| 刚察县| 西华县| 宝坻区| 彭泽县| 汨罗市| 太仓市| 长泰县| 尚义县| 北宁市| 宁陵县| 黄骅市| 图们市| 孝感市| 巴彦县| 贺兰县| 共和县| 炉霍县| 三河市| 赣榆县| 洪湖市| 泰安市| 积石山| 迁安市| 克东县| 故城县| 大余县| 南陵县| 铁岭县| 洛扎县| 黔南| 扶绥县| 铁力市| 阿坝县| 阿荣旗| 涟水县| 玉屏| 方城县| 山东|